脂蛋白酯酶(Lipoprotein lipase,LPL)試劑盒說明書
微量法100T/48S
注 意 :正式測定之前選擇2-3個預期差異大的樣本做預測定。
測定意義:
脂蛋白酯酶是脂肪細胞、心肌細胞、骨骼肌細胞、乳腺細胞及巨噬細胞等實質細胞合成的一種酶,可催化甘油三脂水解為脂肪酸和單酸甘油酯,以供組織氧化供能和貯存,并在不同的組織表現出不同的生理意義。
測定原理:
脂蛋白酯酶水解4-硝基苯棕櫚酸酯產生4-硝基苯酚,在400nm有特征吸收峰。
自備實驗用品及儀器:
天平、冷凍離心機、研缽、水浴鍋、可見分光光度計/酶標儀、微量石英比色皿/96孔板。
試劑組成和配制 :
試劑一:液體105mL×1瓶,4℃保存。
試劑二:液體4mL×1瓶,4℃避光保存。
試劑三:液體10mL×1瓶,4℃保存。
樣品處理:
1. 組織:按照質量(g):試劑一體積(mL)為1:5~10的比例(建議稱取約0.1g,加入1mL試劑一)加入試劑一,冰浴勻漿后于4℃,10000g離心10min,取上清待測。
2. 細胞:按照細胞數量(104個):試劑一體積(mL)為500~1000:1的比例(建議500萬細胞加入1mL試劑一)加入試劑一,冰浴超聲波破碎細胞(功率300w,超聲3秒,間隔7秒,總時間3min);然后于4℃,10000g離心10min,取上清待測。
3. 血清:直接測定。
測定操作:
對照管 | 測定管 | |
樣品(μL) | 20 | 20 |
試劑一(μL) | 80 | |
試劑二(μL) | 80 | |
混勻,45℃水浴10min | ||
試劑三(μL) | 100 | 100 |
充分混勻,25℃靜置2min,于微量石英比色皿/96孔板,測定400nm處吸光值,記為A對照管和A測定管,△A=A測定管- A對照管 |
計算公式:
a. 用微量石英比色皿測定的計算公式如下
標準曲線:y= 0.0581x -0.0169,R2=0.9982
1.按照蛋白濃度計算
酶活性定義:在45℃,pH7.5條件下,每毫克蛋白每分鐘水解產生1μmol 4-硝基苯酚為一個酶活力單位。
LPL活性(μmol /min/mg prot)= (△A+0.0169)÷ 0.0581×V反總÷(V樣×Cpr)÷T
= 17.21×(△A+0.0169)÷Cpr
2.按照樣本質量計算
酶活性定義:在45℃,pH7.5條件下,每克組織每分鐘水解產生1μmol 4-硝基苯酚為一個酶活力單位。
LPL活性(μmol /min/g 鮮重)=(△A+0.0169)÷0.0581×V反總÷(W×V樣÷V樣總)÷T
= 17.21×(△A+0.0169)÷W
3.按照細胞數量計算
酶活性定義:在45℃,pH7.5條件下,每104個細胞每分鐘水解產生1μmol 4-硝基苯酚為一個酶活力單位。
LPL活性(μmol /min/104 cell)= (△A+0.0169)÷0.0581×V反總÷(V樣×細胞數量÷V樣總)÷T
= 17.21×(△A+0.0169)÷細胞數量
4.按照液體體積計算
酶活性定義:在45℃,pH7.5條件下,每毫升血清每分鐘水解產生1μmol 4-硝基苯酚為一個酶活力單位。
LPL活性(μmol /min/mL)=(△A+0.0169)÷0.0581×V反總÷V樣÷T
= 17.21×(△A+0.0169)
V反總:反應總體積,0.2mL;V樣:反應體系中加入樣本體積,0.02mL;W:樣本質量,g;V樣總:加入提取液體積,1mL;T:反應時間,10min
b.用96孔板測定的計算公式如下
標準曲線:y= 0.029x -0.0169,R2=0.9982
1.按照蛋白濃度計算
酶活性定義:在45℃,pH7.5條件下,每毫克蛋白每分鐘水解產生1μmol 4-硝基苯酚為一個酶活力單位。
LPL活性(μmol /min/mg prot)= (△A+0.0169)÷ 0.029×V反總÷(V樣×Cpr)÷T
= 34.42×(△A+0.0169)÷Cpr
2.按照樣本質量計算
酶活性定義:在45℃,pH7.5條件下,每克組織每分鐘水解產生1μmol 4-硝基苯酚為一個酶活力單位。
LPL活性(μmol /min/g 鮮重)=(△A+0.0169)÷0.029×V反總÷(W×V樣÷V樣總)÷T
= 34.42×(△A+0.0169)÷W
3.按照細胞數量計算
酶活性定義:在45℃,pH7.5條件下,每104個細胞每分鐘水解產生1μmol 4-硝基苯酚為一個酶活力單位。
LPL活性(μmol /min/104 cell)= (△A+0.0169)÷0.029×V反總÷(V樣×細胞數量÷V樣總)÷T
=34.42×(△A+0.0169)÷細胞數量
4.按照液體體積計算
酶活性定義:在45℃,pH7.5條件下,每毫升血清每分鐘水解產生1μmol 4-硝基苯酚為一個酶活力單位。
LPL活性(μmol /min/mL)=(△A+0.0169)÷0.029×V反總÷V樣÷T
= 34.42×(△A+0.0169)
V反總:反應總體積,0.2mL;V樣:反應體系中加入樣本體積,0.02mL;W:樣本質量,g;V樣總:加入提取液體積,1mL;T:反應時間,10min
注意事項:
1. 試劑三加入混勻后靜置兩分鐘立即測定,否則影響吸光值。
2. 吸光值過高或者測定結果不穩定,則將酶液進行適當的稀釋,并在計算公式中乘以稀釋倍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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